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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14 00:0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06 06:35

  1.黔南州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岑贤凯在检查中收受红包、接受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黔西南州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市畜牧水产局)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局长黄学刚、纪检组长张学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黔西南州兴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陈再益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六盘水市盘县煤焦稽查大队大队长支太友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王建祥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取礼金,王建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违纪礼金被收缴。(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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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